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洛扎县隶属西藏自治区山南市,藏语意为“南方大悬崖”,地处西藏自治区南部、喜马拉雅南麓,全县中部就是一条大峡谷——洛扎沟,为西藏自治区的区边境县之一。边防线长200公里。东南与措美县和错那县为邻,西北与浪卡子县相连,南与不丹王国接壤。2014年,全县国土总面积5570.3平方公里。水域面积约400平方公里。拥有丰富的水利、风力和太阳能资源。全县总人口2万(2014年)。辖2个镇和5个乡。 [1] 2012年,全县GDP达到27018万元,是2010年的1.7倍。洛扎(藏语“南方大悬崖”)因位于喜玛拉雅山脉南麓而得名。西藏江南式的风景主要在本县东南部的拉康镇和拉郊乡。境内人文景观主要有色卡古托寺、拉龙寺、卡久寺、卓瓦龙寺、朗木朗拉康(洛扎库丁寺)、洛扎摩崖石刻、吐蕃时期古墓群等。2018年10月,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,洛扎县退出贫困县(区)。